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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中午下去吃饭,饭堂的门还没有开,一干人站在炽热的太阳底下排队。1145分,铃一响,门一开,仿似千军万马涌进去,大家争先恐后拿盘、打饭、装菜。这景象,完全不亚于“全场一折”,或者“鸡腿任吃”,不对,应该是“买100500”,太可怕了,我被人民群众的热情点燃了,也迅速地抢鸡腿,我的身后,乒乒乓乓响起,一片不锈钢盘撞击敲打的声音。我平时都比较迟下去吃饭,从没有见过这样的景象,着实被吓了一跳,这都改革开放好多年了,单位饭堂实行自助餐也有几年了,咋地大家还饿成这样哇?

     

    刚参加工作时,第一次走进饭堂买早餐,那时候的饭堂还没有装修,是典型的80年代单位饭堂,就跟电视上一样,简陋得让人没胃口。别的不行,就早餐还不错,玻璃柜上挂着黄黄绿绿的牌子,上面写着:绍菜肉包、花卷、玉米馒头、糯米卷、白面馒头、猪骨菜干粥、豆浆……我几乎每天都是吃一碗猪骨菜干粥,外加一个面包,不是白菜肉包就是冬菇云耳肉包。后来,负责打早餐的阿姨和我熟了,看见我递过去一个饭盒,还没等我开口,就帮我装满了猪骨菜干粥,还顺便夹了一个白菜肉包,问我:是不是这样?我连连点头。

     

    关于这件事,后来我写了一篇小散文,发在单位内部的报纸,就是赞饭堂的。一日,我去打饭的时候,一个胖胖的大师傅问我:“你就是某某某吗?”我说是啊。他高兴得:“你那篇文章写得真好!”我笑笑没当回事。谁知道,从今以后,只要遇他一次,就要夸一次。要是逢着他打饭菜的,总会给我特别多,我说别给太多了,我是吃不完的。那时候我还不到90斤,这个师傅就一个劲说:“妹仔,你要多吃点啊,你太瘦了。”

     

    饭堂也不尽都是好阿姨和胖师傅。有一个马屁男,据说他以前还是一科长,别人是擦鞋,他倒好,他是把鞋子脱下来,直接擦到袜子了,搞得现在的下场就是去饭堂跑腿。一日,我去打饭的时候,看见汤已经没了,刚好看到马屁男,就问他:“请问一下,里头还有没有汤呢?”他大声地指着上面说:“还有一锅汤,但局长都还没下来吃饭,我是不会拿出来滴!”哇,有没有搞错,就说没有就是了,那么大声,局长又不在,拍马也不用这样吧!

     

    这几年饭堂实行自助餐,品种丰富、菜式多样、味道可口、公家买单,直接的后果就是导致我胖了10斤。这天天吃得那个饱啊,有时候真不想打那么多的,但看到又有新的菜式,就免不了要尝尝的嘛,结果东夹一点,西夹一点,人心真是贪得无厌。有一次吃饭的时候,坐在对面的是一个车队的老司机,他用无比惊讶、彷徨、无助的眼神看着我的盘,压低声音问;“你拿这么多,吃得完吗?”我相当有信心地告诉他:“嗯,吃得完的,就是要比较久,我吃得慢嘛。”他啧啧声:“真是看不出,不但吃得慢,还吃得多。”看吧,已经到了这种地步,连不大熟悉的人,都忍不住出声了。

     

    今天早上吃早餐,同事说:“我每天起早摸黑的,不就是为了能来这里喝上一碗白粥吗?”我哈哈大笑,她的家离单位500米,而我家离单位14公里。我说算了吧你,我每天6点半起床,赶在7点半前到这里吃早餐,我这才是起早摸黑,就为了喝一碗粥呢!

     

    附上某日的早餐,随手用手机拍的,效果不好。依次有:豆浆、蛋糕、玉米、面疙瘩、糯米团。霍霍,我是不是好大吃吖……

     

  • 五年前,第一次吃韩国菜,是一个忘记叫什么名字的人请的。这事儿说起来真邪门,当时我约了小妹妹去学五饭堂打饭,走在路上,碰到阿水,他说:“广外同学请我吃韩国菜,你们去不去?”我本来还想推辞的,可是转念一想,韩国菜耶,多洋气,长这么大还没吃过!不如就去试试咯。于是我和小妹妹、阿水三人坐上去广外的车。

     

    据说我们去的那家,还是全广州最正宗的韩国料理,是一个韩国人开的,他的朋友在广外教韩语。我们去到的时候,座中已经有四个人,为了方便描述,那个请客的,我们姑且叫做买单兄吧。买单兄坐在正中,隔壁是他的室友,他的室友隔壁是室友的“待排”女朋友,女朋友隔壁是她自己的闺蜜。什么世道了,这是,我们这边过来三人,只有阿水是买单兄的朋友,小妹妹是阿水的女朋友,而我是小妹妹和阿水的老乡同学。

     

    哎呀,你大概都看乱了吧,反正总结一句,就是买单兄只认识两个人:他的室友,和阿水。其他四人通通不识。这顿饭实在太乌合之众了,而更加动机可疑的是,其中几个人不但是来蹭饭的,还别有目的。据说,买单兄和“排待”女友交往一段时间了,当天买单兄本来就是要请阿水一人吃韩国菜的,结果打电话的时候被室友听见,室友顺口说:“喂,这等好事也不通知我,顺便带上我去啦。”老实巴交的买单兄只好把他捎上。

     

    话说这个室友正出门,“待排”女友就打电话来,说是有一个闺蜜过来,想来看看他,意思是说,要带他见朋友了。他当然推脱不得,于是说:“刚好一哥们请吃韩国菜,要不你们俩一起过来吧,反正大家都是第一次见面,没关系。”

     

    于是,一顿貌合神离的韩国餐就这样稀里糊涂地吃掉了可怜的买单兄500块大洋。在那个读书年代,500块大洋一顿饭是相当大的一个数字,足以对此人感恩戴德。可怜,至今想起,都觉得那个韩国烤五花肉真正宗!至于当日谁人买单,今日流落何方,实在一点都想不起来了。

     

    昨日,牛牛的同学阿宝带我们去吃焦叶(泰国菜),席间几人关系错综复杂,仿似当日情景,于是想起这件好笑的事,记下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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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我姐姐有一个朋友,属于那种钱多事少,她妈妈生她下来购物那种女人。我们住在同一个小区,晚上下来散步经常碰到她。就是这个女人,昨天,她让我姐姐郑重转告我:告诉你妹妹,下来散步别老是穿得那么难看(我穿T恤和短裤,偶尔穿家居服),要把自己打扮得漂亮点!不然老公会跑的。

     

    我表面上心定气闲,暗地里愤愤不平。被人说自己难看,哪个女人还能开心!我不甘心地反驳:“可是上班就要穿正式好看一点,回家不是就随意点吗?”她说:“你错了,一天都不见老公,你打扮得那么好看给别的男人看,回家见到老公就穿得那么随便,老公久而久之就不爱看你了,就会跟人跑的!”

     

    奶奶的,老娘我一听就来气了,真想骂人!我说吧,如果这个男人因为觉得我穿得难看,就不要我了,那么请便,他爱跟谁跟谁去!能滚多远给我滚多远!我无所谓,我回家就要舒服,第一时间换睡衣,把项链、戒指、手链通通脱下来,天这么热,戴着这些东西粘粘呼呼的,我还要做饭,我还要洗碗,你说,难不成还要穿旗袍做饭洗碗吗?就为了男人觉得好看,男人是要养眼重要,还是养胃重要?

     

    我有时候想,我有什么吸引他的资本呢?论相貌论身材论打扮,都没一样出色的,要是说内才那些,就假了去,说善良吧,又虚了点,对,还真是没有!可是,更严重的问题是,为什么我从来没想过要吸引他呢?我们能在一起,走了这么久,不要说含情脉脉相亲相爱那些肉麻话吧,也至少是不离不弃的,但那不是因为我吸引了他,而仅仅是因为,我在他面前,我是我自己,而不是别人,我不用讨好谁!

     

    但是,购物女不一样,她需要吸引老公,可能睡觉都要化妆,不然老公夜里起床,看见她惨白的脸和灰色的嘴唇,会吓一跳,然后就不要她了。所以,她时刻都有危机感,她不但自己有危机感,还需要提醒别人,要学习她,穿裙子和高跟鞋去散步,打扮得花枝招展拴住老公。

     

    告诉牛牛这件事,他不置可否地说:叫她去吃屎啦。然后倒头大睡。

     

    希望,他现在这样,以后都这样。

     

  • 联合书店

    2009-08-12

     

    昨晚去北京路,发现新开了一家书店:联合书店。面门不大,四层楼,装潢简洁、协调、舒适,除了日常可以看到的书外,这里还有一些比较偏门的,甚至还有一本很久以前就绝版了的《伶人往事》(章怡和),非常惊喜!在文字学和语言学那里,我看到有一本中大中文系陈炜湛老师写的古文字研究,专业得通俗易懂、深入浅出,这样的书,在别的书店是很少见的。还有美食那一栏,一个西方人写中国美食如何传入西方、影响西方的书,叫做《东食西渐》,也颇有意思。

     

    不得不提到的是,联合书店做得最好的一件事,是主题式阅读。在中间的书柜上,他们推出每月的主题,比如昨天我看到有一个做“日本”的主题,搜罗了所有与日本有关的方方面面书籍,其中陈舜臣的《日本人与中国人》,据说是被国人评价最为客观和有深度的。还有一个关于“书店”的主题,专门搜索那些讲述书店的部局、经营、藏书、品位等等有关的书,居然也有几十本,真是难得!在这些主题式阅读的柜上,我们能看到每一个事物,不同的时代、不同的人们,是怎样从不同的角度去解读的。而无论我们对于这个主题熟悉还是陌生,总能找到自己感兴趣的书。

     

    读书的时候,经常去西门的学而优,那里的气氛和摆设,令人觉得心情舒畅,尤其是二楼,因为书店的黄老板是我们系的老师,他对古代文学、民俗等方面有一点研究,在挑选书籍的时候,个人的品位就体现出来了。我常常在不用上课的下午,一个人跑到书店二楼看书,写论文的时候,更是在那里获得了不少启发。然而后来因为有了当当网和卓越网,买书便宜了许多,就再也没有逛书店的冲动了。

     

    刚出来工作那会,租住在下渡路,楼下开了一间很小的书店,装修得很小资。靠窗的桌子上,铺着好看的台布,上面摆着新推出的书。那时候我常常穿着肥大的睡衣,趿一双拖鞋,到这间书店蹭空调。看书店的是一个20出头的毛小伙,每天播着动机可疑的抒情歌曲。间或有想买的书,就托他们找。又有几次朋友来找我,我不在,把东西托在书店里。后来我搬走后,挺怀念这间书店,有一次路过,特别走过去想打个招呼,却见到已经关门了。

     

    我们一直有一个误解,以为书店就是把市面上能找到的书买回来,分门别类摆上去,就万事大吉了。错!这不是书店,这是仓库,购书中心和新华书店,就是这样的大型仓库!每次进去,周围都是一帮满头大汗找辅导资料的中学生,书架的排列非常刻板拥挤,管理员穿着清一色绿色的制服,典型的国营单位服务态度,不知道为什么,每次去我都非常烦躁,一刻也不想待下去,只想把需要找的书抽出来,买完单夺门而出。

     

    一间书店有没有自己的个性,和书店老板的理念、修养、品位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,如果老板是一个万事求全的人,那么他一定做不好书店,每一间让人流连忘返的书店,都得有自己的个性。至少,不要说买书,总得有让人待下去的冲动。

     

    我今天推荐的,就是这样一间,让人很想待下去的书店――联合书店地址:北京路步行街新华书店隔壁,靠近中山五路,非常好找。

     

  • 大盘鸡

    2009-08-10

    周六和牛牛去黄埔龙头山森林公园爬山,在公园后面吃农家菜,他们的大盘鸡做得超赞,关键是,鸡肉很好吃!于是回来买了一只这种走地鸡。(其实也是长大后才走地的,但都好过那些从来没走地的。)

     

    晚上表妹过来,就依样学样做了这个大盘鸡给她吃。材料如下:鸡肉崭块(不要太大)、红葱头、香菇、红枣、胡椒、白糖。先用酱油、盐、油、胡椒、味精、白糖将鸡肉腌20分钟,然后加入红葱头、切丝的香菇和切成两半的红枣,所有鸡块平铺在不锈钢盘上,大火蒸8分钟,洒上葱花,再蒸1分钟即可。

     

    这道菜的关键,不在于材料,而在于火候控制。首先,为什么要用不锈钢盘子,因为陶瓷盘导热满,不锈钢导热快;其次为什么只需要8分钟,因为鸡块小,很快就熟,如果切得大,就蒸10分钟吧,但反正不能蒸太久,不然一老了,肉就不滑嫩了。另外,胡椒可以去腥味,一定要放,如果你不喜欢,就别放太多,改做放点姜片也行。不说了,看菜吧。

     

  • 大包整多两笼

    2009-08-10

    这晚,一个人吃完了乌冬面,看了一下表,才6点半。长夜漫漫,做什么好?百无聊赖之时,突然想起一个好主意:做肉包!打开冰箱,谢天谢地,还有猪肉,还是配冬菇吧,冬菇味道好。为了让时间协调,我要想一下程序。

     

    首先,泡冬菇。然后,和面,我大概倒了1.5斤面粉,搓成两团,然后发面,发面时间约40分钟。

     

    40分钟里,就可以切肉丁、切冬菇丁、切葱花,将这三样切好后,搅拌,加入:五香粉、盐、酱油、味精、茨粉,最关键的是,要分几次加入水,边加边搅拌,让馅料充分吸收水,这样待会吃起来才不干。

     

    准备后馅料,面也发好了,哇,比之前涨了很多,手捏上去,松软得仿佛云朵一样(吓唬人吧,谁摸过云朵?)。开始做包子了,先把面搓成一长条,然后切段,再把每小段用手压成一个饼状,就可以包馅了。将做好的包子放在炊格上,进行醒面,这个时间大约需要20分钟。

     

    最后,猛火蒸20分钟。香喷喷的大包出炉了!这一次做的包,得到了牛牛同学的表扬,说是:“面发得很好,同时又有嚼头,仿佛以前在北方吃的大包一样;相比之下,超市买回来的包,则太软了,是精面做的,又加了膨化剂,完全没有面的味道和嚼头。”当然,也有需要改进的,就是馅料的水分还不够,还可以再加水。

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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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周五晚上,牛牛去应酬了,我一个人吃什么好捏?想了想,跑去超市买了两包乌冬面。家里有猪肉、冬菇、芹菜,先把冬菇放在温水里浸泡,然后切丝,猪肉也切丝,芹菜切段。把泡过冬菇的水煮开了,倒进乌冬面,大概煮3分钟,后加入冬菇、肉丝、芹菜、花生油,煮熟后调味即可。吃的时候,洒上一点麻油,哇,香喷喷的!

     

        如果刚好家里只剩下一个人,总不会连面条都没有吧,就煮一碗冬菇肉丝面条,都个不错的选择哦!如果家里连冬菇也没有了,那就煮榨菜肉丝面条吧!再,如果家里连肉都没有了,那只能煮鸡蛋番茄面条了!别告诉我你家里冰箱连个番茄都没有啦。

  • 旧文

    2009-08-06

    电脑重装后丢了以前写的文章,小芳同学今天发回我毕业时写的一篇日记。现贴在这里。

     

    毕业日 

     

          毕业聚餐那夜,我们玩了这样一个游戏。每个人背后贴着一张白纸,你可以走到你喜欢的人后面,写下你想和他(她)说的话。这张白纸将在聚会结束之后被拆下来,成为每个人永久的纪念。我拍下的镜头是:小捷趴在芳芳身上认真地写着什么,咧开嘴巴,笑得脸上盛开一个烂番茄,想来人在那种时候,表情总是比较夸张的吧;小捷微弯的腰后面,阿红一手按住白纸,一手挥动着笔,嘴角露出一丝狡黠的笑;阿红的后面是瓜瓜、泡泡……这样一条一条的长队,在毕业夜的暗淡北门广场,随处可见。那些来不及说的话,终于可以写下来,而那些流逝的过往,却是怎么也回不去了。

      

         临近毕业时,整天闹哄哄,我们过得心力交瘁,以至于来不及伤感,就毕业了。先是穿梭于各种名目的散伙饭局,一些是规矩正经,吃得相安无事,一些是杯觥交错,喝得酩酊大醉;接着是毕业晚会,四年来,在舞台上走来走去的,总是那几个人,没有勇气的人,终归还是没有勇气;最后就是拍学士照,是在艳阳高照的正午,我们穿着宽大的学士服,一个个仿佛哈利波特一样,无比傻愣地和学校里的建筑物合影。四年里曾经无数次经过这些建筑,从来没有仔细端详过,它们的存在,不过是让我们在离开之后,在看到照片的时候,能勾起对学校的一些实质而具体的回忆。那些照片,我们都咧开嘴笑了,那一天,我们幸福得脸上抽筋。

       

         30号,宿舍楼下贴出通知,说是毕业生必需在74号前搬出学校。硬邦邦的语句,容不得一点商量,读来让人心酸,想见我们初初入学的时候,校园里到处拉着红色大横幅,以无比煽情的语句欢迎我们;而如今,我们再也不会交学费了,学校便这样无情地赶走我们。世道苍凉啊。

       

         其实我完全可以选择最后一个走,然而,我因为生怕看到宿舍里杂乱荒凉的样子,我更怕送走老金、婷婷和阿四的时候会忍不住哭出声来!所以我还是选择第一个走。那一天,我只是轻描淡写地和她们每个人拥抱了一下,我甚至一句话也不多说。该说的都说了,在往后的日子里,无论她们在哪里,当谈论起我的时候,她们每个人心里自有一把尺,去衡量我做人的长处和过失。当我拥抱睡眼稀松的老金时,婷婷在一旁说:“没事啦过几天又回来啦!你以为你是去北京啊,你不过搬到北门而已。”

       

          630日,我拍下天空和荷塘,做出一副功德圆满的姿态,离开学校。